[佳作例稿专题]我的最爱作文600字
文章摘要:可是,那狗妈妈就对我吼了一声,那意思好像在说:“不准你靠近我的孩子。”没办法,我只能在远一点的地方看……下面是摘抄帮大家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安静,特别是欢欢爱干净,它经常梳理胡须,有时把四只“小靴子”舔得雪白雪白的,非常讨人喜欢。
欢欢是一名忠诚的卫士。欢欢是邻居送给姥姥的,记得它刚来的那天,无论你怎样讨好它,它也高兴不起来。给它好吃的也不理会,无精打采的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。不久,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天空,染红了房屋。夜幕来临了,欢欢还是舍不得原来的家,它站在高高的黑铁门外面,“汪汪”地叫着,还不停地用爪子敲打着门。好像在说:“主人快开门,快开门。”欢欢的叫声很凄惨,任凭姥姥怎样叫它,它都不肯回来。欢欢在铁门外蹲了一个晚上,叫了一个晚上。欢欢太伤心了,看起来筋疲力尽。从那以后,欢欢总是跟在姥姥的身边,成了姥姥的小尾巴。姥姥走到哪,它就跟到哪,生怕再被抛弃。
欢欢非常聪明可爱。一次,姥姥带我去赶集。我们一路上说笑着,我不经意回头看见欢欢在后面跟着我们。我停下了脚步,欢欢也停了下来,我大喊:“欢欢快回去。”欢欢一动不动,姥姥在原地躲了几下脚,欢欢吓得扭头就跑。走了一会儿,我一回头,看见欢欢还跟在我们后面,我在原地捡起一个小石子向欢欢投去,欢欢赶紧掉头往回跑,还边跑边向后张望。就这样,我们向前走,欢欢就跟着我们向前走,我们一回头,它掉头就往回跑,反反复复,逗得我们哈哈大笑。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,它都不回去,有时怕我们看见还藏在树后。最后没有办法只好领着欢欢去赶集。欢欢在集市闻闻这,嗅嗅那,可开心了!
欢欢有趣的故事很多很多,在我看来,它到我家就是来送欢乐的。它生气勃勃,聪明可爱,是我的最爱!
自评:这是老师发的卷子上的作文,写自己喜欢的小动物,这学期我们的习作上也写过。关于欢欢的日记和作文我不知写了多少,每次写它的故事都会带给我很多快乐的回忆。我主要通过两件事来写欢欢,它既忠诚又聪明可爱,是不是很招人喜爱?我现在真的很想它,真想一下子见到欢欢!
莎士比亚曾经说过:“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。”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。书,是人类的精神食粮,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。
儿时,五颜六色的小人书是我的最爱。短小的文章,精美的图画,将奇妙的故事活灵活现的展示出来。每当翻开这些有趣的书籍,就让我陶醉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之中。同时,也使我积累了更多词汇和知识,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踏出了第一步。
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。一转眼,我已经是九年级学生了。因为我热爱读书,所以养成了饱读诗书的习惯。不仅读书的种类更加丰富了,而且数量也增多了。《爱的教育》、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《格列佛游记》……这些书籍都让我受益匪浅。其中,《鲁滨逊漂流记》给我的启示是:只有奋斗,才有出路。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,也要乐观、充满信心的对待生活,因为人不应该被困难吓倒,而应该迎难而上,克服困难,挑战自我,战胜自我。始终保持一种积极、乐观的心态,才能战胜困难。
记得有一天,妈妈要出去有事,在家里吃饭,而爸爸正好出差了,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。妈妈刚走,我便拿起现在正在阅读的书_由丹尼尔·笛福创的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、每一个词语,甚至每一个字。品味它哪里写得好,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。我认认真真地读着,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。一会儿,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;一会儿,我又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感到恐惧;一会儿,因为他脱险得救而感到高兴;我完全进入了书中,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。
书,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,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;书,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、快乐的世界中,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;书,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,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。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。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,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;智慧里没有书籍,如同鸟儿没有翅膀。爱书吧,朋友,有了书,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、精彩,人生会更有意义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爱,它陪伴我们走过最美好的岁月。有人爱艳丽多彩的鲜花,有人爱浩瀚无际的大海,有人爱碧绿广阔的草原,有人爱欢快优扬的音乐,而我则爱绘画。
每当我在感到很疲劳的时候,我就会拿上的画笔、画纸,然后一个人静静望着窗外,手不由地在洁白的画纸上舞动起来。我用笔细细勾勒出一棵棵椰树的轮廊,再用彩铅染出无边无际的海洋,接着又渲染出了一轮红日倒映在海面,形成一副海天相接的场面;这是一下把我带到一个宁静优美的世界。我的心情也变得舒适自在,完全没有了会画前的疲劳。
老样子,先起稿;我把主体勾勒出来,小心翼翼地描绘。先把秋千简单的画了一下,然后画荡秋千的人,仔细地勾出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和笑开了口的嘴;正准备画坐在木板上的姿势时,我犯了难,总是画不好,画了又擦,擦了又画。这是老师走了过来,拍了拍我的肩膀,拿起笔说:“看着!慢慢地画出退的弧线,线条随意点,别太僵硬!”说着老师一边指导我,一边帮我修改。
哈哈,功夫不负有心人,领奖的时刻到了,我拿着手上的奖状“全国中小学绘画大赛金奖”,心里特别的高兴,十分自豪。
无论如何,绘画总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;它就像多彩的四季,总会给人不同的心情;绘画,可以让我融入五彩缤纷的世界!
“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,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”,这是我三岁时会背的第一首唐诗。那一天,老爸来了兴致,说:“把《唐诗三百首》拿来!”我便飞快地拿了过来。爱上诗,就从此开始。
学会《咏鹅》,我很崇拜骆宾王,情感、语言都有变化。《咏鹅》朗朗上口,简单易懂;《满江红》低沉雄壮,激励吾心。长期的语感积累让我感悟其中,“靖康耻,犹未雪;臣子恨,何时灭?”这句,让我读出了岳飞豪放中的凄凉。而岳飞的“只能胜,不能输”的精神,又让我感受到他的勇敢,为了国家,不顾生死,许多地方被他夺了回来,他又说:“三十功名尘与土,八千里路云和月”,这是他谦卑的品质,也是他必定要胜利的决心!
也许诗人在朝代繁荣时留下歌咏之词;也许诗人在岁月衰败时留下破落的无可奈何;也或者,诗中是不得圆满的人生,终得“人比黄花瘦”,又或者伤情离别时的“遍插茱萸少一人”、孤独落莫时的“千里共婵娟”……诗,是文字也是国画,陶冶着我的情操,带给我美的享受,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:诗,我的最爱!
在八月五号这一天,我很开心,因为我们全家去看了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这部电影。这是我在暑假期间看的第一部电影。
电影一开始,自称“美男子”的太乙真人就出现了,他虽然长得胖,爱喝酒,但是内心十分善良,不像申公豹,不仅长得丑,而且内心十分邪恶。之后天尊给了太乙真人两颗珠子,致使申公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,从而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情节。
太乙真人下凡本想将灵珠融入李靖夫妇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,但因申公豹的阻挠,致使魔丸融入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,并将其取名为哪吒。申公豹将灵珠取走,献给了龙王并将其融入到龙王未出生的儿子身体里,并取名为敖丙。按照约定敖丙将拜申公豹为师,从这一刻开始便注定了敖丙与哪吒在三年后之间会有一场恶战。
在三年后的某一天,哪吒与敖丙在海边相遇,哪吒还救了敖丙一命,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为了朋友。几天后哪吒的妈妈告诉哪吒,当他过生日的时候全陈塘关的人都会来参加。哪吒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,于是就逃出李府,去海边找敖丙,约定两天后去参加生辰宴。而敖丙心知两天后会有一场恶战,但是正因为敖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,他不想欠哪吒的恩情于是就接受了哪吒的邀请。
而在哪吒的生辰宴开始之前,申公豹来到了哪吒的房间,并告诉了哪吒真相以及解除乾坤圈的咒语,这并不是因为申公豹好心而是他想将这一场大战彻底激发。
敖丙心性本为善,但是他暴露身份后怕连累了龙族,便想将整个陈塘关活埋了。就在这时,哪吒知晓了他父亲在天门前的事后赶回来阻止了敖丙的行动。
敖丙失败,这时哪吒的天劫已经来临,他不想因自己而让他的父亲替他去死,他便用太乙送他的礼物将他的父母捆在一起,自己则被天雷吸起受劫。而敖丙这时也飞上来与他一起受劫,在二人即将承受不住之时,太乙用以前放灵珠与魔丸的法器将他俩的灵魂保住。